第108章 改头换面(求月票推荐票追读)

作者:三十二编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我会立刻组织团队,准备最充分的诉讼材料。

证据链很完整,我们有很大胜算。

《商界快讯》必须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好,这件事就全权交给你处理。”陈秉文点头,“至于罗维那边的官司,正常应对,按法律程序走,能拖尽量拖,拖不死他也恶心死他”

“我明白,陈生。”顾永贤拿起公文包,起身告辞,“我这就去安排。”

送走顾永贤,陈秉文坐回办公椅。

他清楚,对付罗维这种人,官面上的法律手段只能起到一定的震慑和拖延作用。

罗维在港岛影坛摸爬滚打多年,人脉复杂,行事风格强硬甚至有些偏执。

前世记忆中,罗维与程龙最终分道扬镳时,就曾动用过一些不那么光彩的手段,甚至传闻找过社团的人进行威胁恐吓,试图逼迫程龙就范。

罗维这次起诉、买通媒体造谣,只是第一步。

如果法律途径无法达到他锁死程龙、打压陈记的目的,难保他不会铤而走险,使出更下作的手段。

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想到这里,陈秉文拿起电话,拨通了顺达物流的号码,“喂,生哥!我是陈秉文.”

另一边,罗维影业办公室。

程龙坐在沙发上,面前茶几上摊开着几份报纸。

《东方日报》娱乐版头条赫然写着:“罗维影业状告陈记食品,程龙代言陷合约纠纷!”

《星岛日报》紧随其后:“《醉拳》爆红,程龙身价倍增,旧东家罗维严防死守,新代言恐生变数?”

《明报》则相对克制:“商业合约纠纷或影响艺人发展,程龙面临两难抉择。”

文章内容极尽渲染之能事,将罗维描绘成一手发掘程龙的伯乐,控诉陈记食品“恶意干扰”其与程龙的独家经纪合约,利用电影合作“捆绑”程龙进行低价代言,损害罗维影业利益。

字里行间暗示程龙忘恩负义,受外界蛊惑。

报纸是罗维亲自扔给他的,同时警告他:“阿龙,你看到了吧。

现在该识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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