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流浪汉...
都这麽有腔调吗?
大厅东侧。
「哥谭搬家公司急聘壮劳力,日薪60,自带午饭。」
「哥谭装卸工,夜班,时薪12,不问来历。」
「哥谭园艺,修剪稻草人,40/天。」
这座城市不是大都会吗?哥谭是哪?
他记得自己降临的坐标分明标着这颗星球最繁华的中心。
尼普顿陷入沉思。
「嘿!把头低下,哥们。」
」
?
「」
尼普顿低下头。
最大的那个纸板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
看起来十五六岁,正翘着二郎腿,透着股与这劳务市场格格不入的少爷做派。
「你看着挺壮的。」男孩将咖啡杯从嘴边移开,上下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披着斗篷的络腮胡大叔,「识字吗?」
...识。」
「那你看看。」迪克用咖啡杯朝那张a4纸的方向点了一下。
尼普顿将视线移到纸上。
蓝色马克笔的字迹歪歪扭扭,但内容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