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芙宁沉默片刻,抬脚踩住他的右小腿。
季无忧的身体本能地绷紧了,卫芙宁脚尖抵着尺骨断裂的位置,用力往下一踩。
“咔嚓。”
这根骨头两个时辰前才接上,现在又被踩断,这种痛渗入骨髓,正常人根本承受不住,
骨节复位的声音就像折断一根枯萎的腐枝,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脆。
“啊!”
季无忧的身体猛地弹了起来,在半空中僵了一瞬,瞳孔涣散直接晕了过去。
这么脆皮?
卫芙宁神色淡淡,转身走到桌边。
木桌上搁着一只竹篮,篮子里铺着一层软软的棉絮,棉絮上卧着一只金丝蚕虫,通体金黄,半透明,像一颗被日光融化的琥珀。
她曾在一本残破蛊书里见过这种虫,它叫金丝蚕,以百草为食,以毒物为引,不通人性,却对气味有着近乎偏执的记忆力。
书中的原话是“能辨千人气息,万里不差”,原本她还不信,直到那个老道士用这只小金蚕找到了她。
老道已死,这个宝贝自然就是她的了。但书里说,要想金丝蚕重新认主,必须清空他对上一任主人留下的气味记忆,是以半个月间,她每日都会来给金丝蚕喂药。
卫芙宁从袖中摸出一颗药丸,丢进竹篮。
金丝蚕原本在竹篮睡觉,闻见药香立马睁开了眼睛,触角在空气中探了探,打着滚扑向药丸。
看得出来,它很喜欢这个味道。
“看好家。”卫芙宁的口气像在吩咐一个老仆。
金丝蚕虫抬起头,触角朝她的方向晃了晃,像是在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抱着药丸啃。
卫芙宁换上男装,披着蓑衣推门而出,雨还在下,街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没人留意她。
季无忧骨头硬,短时间内只怕不会松口,她不能干等,必须做两手准备。
云想阁里定然有陶五娘的衣物,不如试试金丝蚕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