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

作者:再来一盘菇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人生中,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可以了。她承认对于吴孝祖有好感。但这并不全是男女之情。

年轻时,她喜欢叛逆与帅气。

懵懂之后又追求才气与帅气。

再大一点,开始喜欢成熟与帅气。

如今,她只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当然,如果能帅就更好了。貌似任何女人都不反感另一半长得帅吧?比如老王,她就觉得男友港岛第一靓。

对林清霞来讲,吴孝祖不是她的归宿。

最起码年龄上就如此。女人都渴望成为公主。但与吴孝祖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会变成小后妈。

电台里电波的传递,他是浪子!

电台里铿锵的传播,他是才子!

电台里淡淡的传销,他是堂堂正正,浪子回头的大丈夫。

吴孝祖给林清霞的感觉非常好,从两人蓦然回首对视,到人流间微微一笑,再到维多利亚港的淡淡相处。每一次,她都有一种觅知己的愉快。

这种感觉有时候无关情爱,亦与爱情无关。

你说了,我懂了。

文艺女青年们管这种叫:蓝颜知己。

没错,就是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蓝颜知己。民国时期,王庚将军的媳妇就有这种蓝颜知己。

“青霞,我这样称呼你不介意吧?”吴孝祖手臂被高丽红用力压着,这感觉老王还真没给过。

“总比林女士要好听。”文艺女郎话轻描淡写的就捎带损了一下长腿酥胸抖m妹。你想想,后世能上一趟厕所就可以写出三篇文章的女人,能斗不过一摸就流汤的高丽红?

她这种情况,林清霞十几年前就经历过了。

“我实际上有部戏想邀请你。不过之前施小姐讲你暂时不接戏,所以一直没好意思开口。”吴孝祖开门见山,哪有一丝意思不好意思的样子。

他这两日一直在筹备新戏,港岛的电影市场让他有一种目不暇接,时不待我的感觉。

《雨夜屠夫》与《一个字头的诞生》让他摸索到了一点自己的电影风格。不要觉得重生人士是十全大补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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