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拆主体结构,只做表面改造。水电、消防和门头都会按照商场要求走审批。”
郑浔佳又问了付款周期、装修期、免租期和违约条款。
最后,双方把租金谈到了十八万五千元一个月,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每两年递增百分之五。
装修期三个月,免租期一个月。
押三付六,租期八年。
如果乙方提前解约,需要按照剩余租期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金。
如果甲方因出售或其他原因提前收回铺位,则需要赔偿乙方已经投入但尚未摊销的装修成本。
这些条款,郑浔佳一项一项记下来。
她没有当场签字,只说回去让律师再看一遍。
沈砚也没有催促,反而主动提出:“郑小姐,您可以慢慢看。我们确实想租这个位置,但也希望双方把条款谈清楚,后面合作才不会有麻烦。”
当天晚上,刘律师把合同修改稿发了过来。
郑浔佳和厉锋坐在书房里,一条条看完。
刘律师建议把装修恢复、消防责任、租金支付逾期和转租限制写得更细一些。
尤其是外摆区域,必须明确使用范围,不能影响商场公共通道,也不能因为经营需要擅自加装固定设施。
郑浔佳把这些意见整理好,第二天发给了山屿咖啡。
双方又来回修改了两版。
到第三天上午,最终合同确定下来。
郑浔佳在自己的书房里签下名字,山屿咖啡那边也完成了盖章。
首期租金和押金当天到账,一共一百六十六万五千元。
银行短信弹出来的时候,她正坐在沙发上陪圆圆玩。
手机震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