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经过这一段时间对李璐的接触,你感觉她怎么样?”李承递了一根香烟给毕雨东,问。
“有实力,对政府工作配合度很高,适合长期合作。”毕雨东给出中肯的回答。
合同签署完成,按照要求是一个月内缴款。
但李璐在一周内,就完成了缴款。
这既展现出李璐的实力,以及她的态度。
除此之外,李璐对地皮开发的长期规划,也很符合县政府走向富强县的发展理念。
“我准备将接下来的土地拆迁工作也交给她,你看合适吗?”李承问。
之前两个人的聊天中,李承就曾向毕雨东提到过让李璐负责拆迁的利益。
那时候,是提前给毕雨东打的预防针。
这一次正式的提出,是因为李承要召开一场城区建设的工作会。
会议上,李承要把这件事提出来。
他需要得到毕雨东的支持,同时,他也需要通过毕雨东的嘴,来提出让李璐承包拆迁。
这种话,李承不适合亲自讲。
需要一个嘴替提出,他在最后拍板决定,定调子。
普遍情况,是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来当这个嘴替,但赵兵的分量,照比毕雨东差得远。
常务副县长提出,县长拍板。
一二把手统一战线,其余人基本不会有反对意见。
毕竟,反对基本没用,反而会得罪两位领导。
“合适,而且我认为是唯一人选。”毕雨东道。
“那就麻烦常务在明天会议上,举荐李璐。”李承说。
“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