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你到底要干啥啊!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说着,不等对方回答,他直接将答案吐出。

“是故意+获利!”

也就是主观故意,且还是为了钱财,只要这两种因素同时存在,那你的行为便会被判为【拐卖儿童罪】!

徐德偷孩子不为钱,所以理论上无法构成此罪。

“可即便如此,那也涉及到刑法第262条,【拐骗儿童罪】!”

林月摇摇头,语气很是坚决。

确实,对方不存在卖孩子获利的情况,可却一个故意控制、带走!

完全符合此条罪名。

“林律师专业性还挺强。”

徐德并不否认,点点头表示认同。

但紧接着话锋突然一转。

“不过......”

“你所说,是刑法上所谓的主观。”

“那客观呢?请问......”

“刑法原文中,针对构成这一罪责的客观定义是什么?”

林月一顿,极高的法学素养令她脑海中瞬间浮出原文,下意识脱口而出道:

“第262条,原文明确客观定义: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

和利益沾边是拐卖,不沾边便是拐骗。

徐德口中的偷孩子...简直就是在按照违法犯罪的客观定义来行事。

但是!

就在林月话语落下的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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