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质证能给人质晕!?【加更求票!】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依照法例,构成此罪量刑在三至七年,情节较轻三年以下。」

「但,《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提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刘婧琪年满16周岁,适用14—16相关法例。

「应当从轻处罚!!!」

他的思路很明确从其余方向抹掉故意杀人,只要过失致人死亡!

只要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那配合法例依旧可以达成缓刑处置。

哪怕没有幻想,刘婧琪最多也就进去呆个三年!

这不是自大,而是现实就是如此。

第17条法例原文中,所写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看着轻飘飘的,但真到了判决时,你才会发现这几个字究竟有多变态!

这麽说吧。

哪怕是故意杀人呢,也足以将常人的死刑扭转至十五年刑期。

就连无期都不行...

无期都属於极端中的极端宣判!!!

而这年头的无期...各方面减刑叠加起来,名义上是无期徒刑」,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只需要服刑的时间会很夸张...夸张到多数人会认为是假的。

多少?

最少不低於10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原文中:减刑以後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

换句话说,刘婧琪理论上被判重罪,也只需服刑10年就能出来,甚至还能假释。

减刑很难,可这也只是对成年人来说难。

对刘婧琪一点都算不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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