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她,她死不死的跟我有什麽关系..
"
她脸色难看,眼神中明确带有嫌弃与不在乎。
冷血、无情....
「那就对了。」
徐德脸上露出个微笑,继续道:「您要指控的有三方,一是收养家庭,二是福利院,三是人贩子。」
「理论上,正常收养是无需赔偿的,但...
「他在收养期间,11年的收养生活,将刘婧琪教导成一个犯罪份子,导致您无法与其团聚。」
「如果,对方本身察觉到了刘婧琪隐瞒了身世...那明确构成侵权,您可向其索要精神与财产损失双倍赔偿。」
此外便是最容易理解的福利院。
尽管刘婧琪是自己将自己卖给人贩子,再由人贩子卖给的福利院。
但福利院购买依旧对孙妙华构成严重犯罪侵权。
「对方很明确的构成《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罪」」
「以及第三方人贩子。」
徐德缓缓开口对其解释。
他说的很透彻,哪怕孙妙华是个什麽都不懂的法盲,也知道自己该向谁要钱。
三方人员...最起码能给她十万块!
2002年的十万,自己得站多少天的夜,卖多少次才能赚到?
足够自己滋润的过几年了!
孙妙华闻言,情绪十分激动,连连开口道:「我要怎麽做?」
「还有,是不是那个小白眼狼被判的越重,我拿的钱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