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紧急召开审委会。
绿森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长张荣、副院长钱虎、民事庭庭长、刑事庭副庭长以及各大资深法官....数十名位高权重之人,挤在一间会议室内,针对此案进行最後的宣判讨论。
“四条人命...甚至还有两个间接致死的。”
“怎麽想,最轻都是死缓,正常宣判可以死刑!”
“莲山县那边距离我们至少两千公里,会不会存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失真’的情况?”
“有可能,但...生物学检测做不了假。”
“怎麽判?”
“有点难啊,死者陶明可以说是「患病致死’,三岁男童...在官方的定义中不是死亡,是失踪!”“也就是说,真正能判的...还是得依照18中·案所导致的後果....”
“实在不行就死缓,出事了还有余地.....”
法院内,审委会中无数条意见接踵而至。
此案,案情清晰,但宣判起来.
难度属实不小!
就连两个院长,近两天也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死刑,这案後果已经达到了死刑程度,既然成年,就以成年人宣判即是!”有人提议道。又有人回怼:
“未成年变成年,以成年人完全责任宣判要承担极大的压力,万一证据是错的呢!?”
“怎麽可能错?两个机构全都核实证人与被告的关系,就是母女!”
“人贩子都没找到,证据链不够缜密.....”
“以往又不是没出现过,98年马wen忠,99年的wei雪云,哪个不是前例!?”
“那是00年之前的案例,那时候司法环境什麽样,现在又是什麽样?”
“何况,莲山县两人的责任很难算,而18中一案,依照成年人宣判也....”
会议室从早上商议到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