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屍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於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於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於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後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