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有关抚养权一事,没有任何办法能帮您破解。”
“当然,您也不需要破解。”
徐德开口,指出目前对方面临的核心问题。
“只要从源头掐灭即可!”
也就是,压根不让孩子跟着对方。
但..
“可是我了解过法律。”
“我儿子才4岁,他有最少85的概率,会被判给她...”
王宇脸色苦涩,一出口,就是十分令人绝望的话语。
“除非她能自愿放弃抚养权。”
“但因为这事都已经打上了法院..她不可能放弃。”
法律没有偏向某个性别。
但话又说回来了。
多条法律,会给一个性别带来明确的优势!
发没发现,上述所说的一切,针对正常女性没什麽,是合法保护权益。
但如果女方是个捞女呢!?
首先。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明确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两岁是百分百交给母亲,两岁至八岁,85%概率交给母亲。
而捞女,也是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