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刁钻的办法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王先生,有关抚养权一事,没有任何办法能帮您破解。”

“当然,您也不需要破解。”

徐德开口,指出目前对方面临的核心问题。

“只要从源头掐灭即可!”

也就是,压根不让孩子跟着对方。

但..

“可是我了解过法律。”

“我儿子才4岁,他有最少85的概率,会被判给她...”

王宇脸色苦涩,一出口,就是十分令人绝望的话语。

“除非她能自愿放弃抚养权。”

“但因为这事都已经打上了法院..她不可能放弃。”

法律没有偏向某个性别。

但话又说回来了。

多条法律,会给一个性别带来明确的优势!

发没发现,上述所说的一切,针对正常女性没什麽,是合法保护权益。

但如果女方是个捞女呢!?

首先。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明确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两岁是百分百交给母亲,两岁至八岁,85%概率交给母亲。

而捞女,也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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