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麽?
因为你压根就找不到证明精神病在犯案时是处於完全失控的客观证据!
你正常人杀人。
是会有矛盾、购置凶器、案发行为,等一系列客观因素。
但精神病..你怎麽才能扒开他的脑袋,知道他当时是丧失了自我控制?
“警察给我聊过对方第一次的卷宗,我感党.应该是有病的。”
杨兵想了想,开口补充了一句。
“刘国富是个脑子有问题的。”
“他上一次也是强奸,强奸+故意伤人。”
“司法鉴定那边认定是精神分裂.....cd市的司法机构还是很有信誉的。”
大城市的司法效率和公正,一般都是断崖式的领先小城市。
不过..
“不。”
钱吴摇摇头,他见过太多这类案件了,所以能很快地抓住案件核心。
“重点不在刘国富有没有病。”
“我的意思是...刘国富,在作案期间,他有没有犯病!?”
此话一出,杨兵顿住。
精神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需要!
是的,多数人可能觉得,有了精神病的那个鉴定本子,可能就无法无天了。
实际上这是倒果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