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的精神意识并未断层。”
“刚才在会见室,我们也问过对方,还记不记得案发期间她做了什麽。”
“张大的回答是.记得。”
林月摇摇头。
“这个病..和常规的记忆断层,意识模糊不同,可以说个人意识很清楚。”
如果能精神对精神病,那自然是好的。
可问题也来了。
张大犯案时,她的意识是清晰的,是知晓自身在做什麽的,哪怕是现在,脑子里也记得现场发生的一切“不。”
徐德立马摇头否定,他稍稍思索,出声将其驳回。
“精神病法例中,并非是看意识是否昏迷来进行刑责判定。”
“而是根据“是否能控制自身’!”
“所谓的意识消失,只是充当佐证,可以证明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罢了。”
换句话说。
假设,你想杀一个人。
你的思维想杀,你的精神想杀,你的意识也想杀。
而你的行为,也确实将对方杀害,且杀人的记忆留存、与杀人期间存在意识。
那麽。
从上述来看,你就是一个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人。
但实则不然..…
哪怕你本身就想杀了他,但杀人行为,是出於身体不受控制之际所将对方杀害,那麽..…从法律上。
依旧处於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