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就构成了正当防卫。
但此时,他的侵害行为构成了你的「无限自卫权』,比如说,他这五成力是用来强奸的。
那麽,你便可以不再用比对方弱的四成力回击。
而是十成力!
此时,你在侵害还没结束,在自卫时,是可以无视掉「对等』,拥有无限的自卫权!
但...
「当威胁消失,不构成自卫後,自然不会有所谓的「无限权』。」
「面对侵犯,三刀下去,导致侵犯者躺在地上死亡,这是正当防卫。」
「但如果,三刀下去,威胁解除,又补了147刀.....」
范贺说着,他顿了顿,语气十分笃定。
「这不是自卫。」
「这是故意杀人!」
可以简单理解成。
所谓的「无限权』,是你可以不考虑对方的侵害力度,来以比对方更大的力度回击。
比如。
别人殴打你,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那你自卫时,也不能对对方造成生命危险。
但是..
强奸不一样。
单纯的强奸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但你却可以用导致对方身死的力度来自卫。
综上所述。
无限自卫权≠无限追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