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贺忽的开口说道:
「审判长,我方有话要说。」
第一法庭内,众人微微一顿。
审判上的孟俊峰扭头看向他,稍稍思索後,开口道:
「被害人民诉代理人请说。」
话落。
范贺脑海中稍稍思索,旋即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可以看到,案件被害人并未出席本次开庭审理。」
「距离案发已过去两个月,我方受害者依旧未能站起身,就连最基础的自理能力都不具备.....」刘国富没来现场。
严菲也没来,原因便刘国富现在连床都下不了。
当然,法院并不强制要求对方来。
可,范贺的目的却不是这个。
而是...
「审判长!」
「《刑法》第23条「未遂』来看,原文明确表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序但不是必须从轻!】」
范贺开口,这点他甚至没提前准备,纯粹的临场发挥。
却依旧十分致命!
「其中,【手段残忍、後果极重、可不从轻!】」
未遂与既遂并不影响罪名是否成立,影响的只是量刑。
但...不代表所有未遂案件,都可以减轻!
正如范贺所说,如果一些案件十分严重,造成後果难以估计,那依旧可以正常宣判审理,不进行减轻。而就本案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