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三个法官小声交流着。
「绿森市那起案件还未宣判,刘国富还没被认定为强奸时存在个人意识,这...」
「怎麽判定?」
三人彼此间交流着。
首先,张大确实是给出了一只录音笔。
录音笔里存着可以给刘富强定下,对方并非发病才强奸的证据。
可问题也来了。
证据是要用的!
只有用了,才能定为裁决,才是「铁证』!
你不用,那对方的身份就依旧保持着精神病犯病。
让本案的审判长孟俊峰下定论?不,先不说自己没权限,单单是案子..绿森市案子可还没开庭!没开庭,没宣判,那短期内,依旧要以「精神病』的态度对待刘国富。
若是如此的话,对被告方便是个劣势,算是能佐证「张大』故意杀人的态度。
正是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所以她才要动「私刑』!
「先继续审吧。」
良久。
审判长孟俊峰,扭头看向被告方,思索片刻後,沉声询问道:
「被告方,你方是否有话要说?」
近乎是在这句话落下的刹那。
被告席,立马传来一道声音。
「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