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
林月的声音忽的响起,接着她便立马开口反驳。
「代理人,你方才是真正的断章取义!」
「首先,有关猥亵与强奸未遂,虽然界限模糊,但存在一条很明确的底线,那便是是否真正的针对性侵做出行动!」
猥亵和性侵的区别是什麽?
主观!
如霓虹岛的电车,摸一摸,蹭一蹭,但实际上并没进一步强奸的行为与意图,这叫猥亵。
而强奸未遂,指的是确切想发生性关系,并且为此已经做了诸多手段,如控制,以及脱衣。只不过卡在了最後一步,这叫强奸未遂!
「案件代理人在发生本案前,曾进行过两次强奸案件,涉及人员共三人!」
「曾三次明确表明他存在强奸的意图,那麽,根据现实务实的情况下....」
「完全能表明,案发期间的行为,是存在强奸意图!」
林月缓缓开口,将「狼来了』的故事说出。
这道理和法官量刑也差不多。
即再犯性,与社会危害性.针对此类人员,一般是可以特殊对待的。
「此外。」
「有关达成强奸未遂可实行「无限自卫权』的,并未只遭遇到暴力手段。」
「看的是是否正在进行!」
「所谓的暴力胁迫,也只是完成「强奸既遂』的「正在进行』的动作!」
「本案刘国富...通过监控证据,可以明确看出....」
「对方已经控制住被告人,并且已经做出脱衣,解裤的行动!」
暴力手段是推动强奸的「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