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了17刀的刀,不算凶器。
随手捡的石头,才算是真正的凶器!
当这一连串的话落下的刹那。
检察官:..
听审席:....
所有人沉默住,有人直勾勾盯着徐德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麽,感到如鲠在喉。
就连场下。
见惯了刑事大案的老记者吴姐,此时也是愣了又愣。
无数思绪,在她大脑中纷乱。
「餐刀不属於管制刀具,本身很弱,没开刃,所以代表持刀人的主观杀人意念很小...「对的对的对的,说的没错....,
「不对不对不对,再怎麽弱,捅了17刀这个行为,也具备了主观故意性质....,「对的对的对的对的,抽刀的时候是「无限自卫权」.
「不对...对的....,
第一法庭沉默良久。
听审席众人看着徐德,明显是没想到.....竞然能从对方嘴里听到这种话!
就连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法警和书记员,也是没忍住,擡头错愕地看着徐德。
他们看着徐德的手中。
一把捅了17次的刀...是自卫武器。
一个路边随手捡的石头...是攻击武器!
真是活久见..
但仔细一想,好像又找不到逻辑反驳。
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