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在范贺眼中,医疗确实是在代替刑责,在强制关押对方,可别忘了....
医疗两个字本身是什麽意思!
张月有病,从法律上,对方前往医院进行医疗,就是最後的选择,同样,也是最有利於对方利益的道路。
「可」
刑事庭副庭长马有信皱起眉来。
「原告的目的太过赤裸.踽」
卢俊却摇头道:「但医疗本身,对被告人来说是好处!」
马有信道:「这是在替代刑期!」
「不,刑期是固定的,强制医疗,在於病情,如果六个月内病症能治好,被告人可以只进六个月!」卢俊否决。
「可问题是,被告人是否存在需要强制治疗的精神病我们还无从得知!」
马有信语气听起来有些冲。
「卢法官,对方真的需要治疗吗!?」
在刘国富之前,张月,可从未出现过任何精神病发作的症状。
甚至,案发期间,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身体完全失控...
「可有病没病,治疗一番总是好的!」
「安康医院的管理环境你会不知道?」
「院方可以指定医院!」
「一般治疗时间起步就是三年,哪怕是判刑的同时,由监狱进行治疗,这起案子被告人也不会呆三年!」
审判上。
两个法官低声据理力争,各有各的想法与思路。
除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