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方是因为这点,才不看委托金,转而开始针对蓝花?
不能吧...,
但仔细一想,好像也不是没可能。
就在此时。
「吱~」
门开了,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冲着办公室的孙乔道:
「孙律师,天河药企的法务负责人来了。」
扭头看去,一个面容冷峻的男人出现在门口。
对方是蓝花律所的民事股股长刘凤,在律所内和他们算是平起平坐。
「他现在正待客厅找你。」
刘凤说着,瞥了眼孙乔,便转身离去。
他和孙乔属於是互相看不上眼。
甚至是说水火不容!
首先是打刑事的,本身都带有一种「天老大我老二』的气质,其次...…
孙乔是冯骥的亲信,而现在冯骥不在,律所的大大小小的事务全由对方统筹,这就让刘凤很是不满。毕竟,好案子就那麽多,孙乔接手,指定会将好案子留给自己!
什麽?
至於他是民事部,对方是刑事部?理论上应该划江而治?
错。
民事部和刑事部,区别只在於名字上,实际上接的案子都是互通的,刑事民事都可以接!
至於,他是不是有些杞人忧天,对方不一定会谋取私利?
嗬,天河药企这块肥肉被孙乔自己啃下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