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被告要挟原告!
我方被告人很乐意认罪......
一句话,每一个孙乔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这句话就显得很陌生了。
但陌生归陌生,意思还是能精准传达到位的。
“徐律师,徐律师您别急,我话还没说完呢!”
孙乔连忙再次拦住徐德,语气中明显软了许多,态度也愈发诚恳。
威胁虽然不道德。
但属实是好用!
徐德面无表情的坐回椅子上,看着对方,吐出一个字,“说。”
“是这样的。”
“我方愿意撤诉,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高瑜的名誉受损...我方愿意给出名誉赔偿金。”
孙乔抿了抿唇,话语用词极力给自己留有余地。
名誉这东西...说实话多数人可能没搞懂。
比方说,一些明星在面对互联网挨骂的时候,就经常发出律师函,说侵犯到了明星的名誉权。
如此,会给人一种,那些骂人的网友,说的话都是假的。
实际如此呢?
不,实际上,名誉与造谣是两码事。
你骂的是真话,但对我造成影响,我没证据反驳你,那就可以通过侵犯名誉进行诉讼。
而造谣不行,造谣得是你说的是假话。
相比之下。
名誉权,赔的也低,没什麽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