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逼迫!【求月票!】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如,看守所关了你三年後,才结案,但法院只判了你3年刑期。

那麽,如果再服刑一年的话。

实际上,你被关的时间,是不是就是3+3,也就是要足足关6年?

可你的罪行,又明确的只需要关3年就够了!

这很明显不对,所以,《刑法》第47条就出现了。

你在被羁押3年的情况下,法院又判了你三年,那麽,前面羁押你长达三年的时间,会直接折抵掉这三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并非3+3的刑期。

而是羁押3年-有期徒刑3年=0!

尽管法院判了你三年,但折扣过後,只要是0,宣判当天,明面上依旧可以和无罪一样走出法庭,不需要重新受刑。

“而我方委托人,已经明确地被羁押了四个月...从12月尾到现在的5月,近四个半月!”

徐德眼眸一凝,表情忽的锐利无比,言语化成利剑,直勾勾刺向对方。

“而他减刑後最多服刑一年。”

还是那句话,2003年基层难以执行法律,减刑理论上只能减一半,但基层普遍存在超减的情况。

比如,法律规定服刑四年,最多减掉两年,你至少服刑两年。

但实际上,你可能只需要服刑一年。

如无期徒刑,理论上是最少20年,可依旧有人,能十年多点就出来。

所以。

高瑜这种人才,减刑可能减到1年,也就是12个月。

再加上先前徐德所说的《刑法》第47条,12个月-4.5个羁押期。

“我方认罪.......”

“七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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