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法律的坑;好久不见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李剑有些咋舌,摇着头说道:

“这不一样,三个月一结,是因为工资资金和管理因素,并且你们领头人是有合同的。”

“没有合同......”

说着。

李剑顿了顿,组织一番语言,开口道:

“这麽说吧,劳动仲裁的追诉期是‘两个月’!”

被人恶意利用的地方,就有个‘追诉期’。

2003年的追诉期还是两个月。

这玩意有什麽用?用处很大,一旦处理不好,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这麽说吧。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被辞退後,老板不给你钱,你和老板发生了剧烈的矛盾。

随後,老板约定好说两个月後再给你钱,你信了,所以没去起诉,两个月内也没联系对方。

而到了两个月後,老板突然又不给你钱了。

你这时候去打官司,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强制执行,你就会发现...法院按照程序压根拿老板没办法。

因为从矛盾爆发开始的两个月的时间已过,超出追诉期,法院没权强制执行!

这时候你能怎麽办?

没办法。

你没办法从司法上将工资拿过来!

“除非,你能刷新追诉期。”李剑缓缓开口。

“也就是,在这两个月的期间去要一次,随後从你要开始再次重新计算两个月。”

你要一次,两个月追诉期就刷新一次,哪怕是卡最後一天,那也能刷新。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