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己一个月八百工资来算,一年就是九千六,十年才九万六,在工地从20岁干60
年,干到80岁,也攒不到六十万!
当然,前提是工资不会涨。
所以,从这点来看,孙虎花六十万给他找律师...且律师还主张认罪,确实是有问题。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上一年,2002年,我记得是10月份左右吧。」
「隔壁青梧省,绿森市,有个包工头也给自己手下的工人请了个律师,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
检察官赵谦面无表情的开口。
朱大力一愣。
接着,不等他询问,赵谦再次开口道:「二十万!算上奖金,一共三十万!」
三十万...给一个工人出头。
虽说对比孙虎的六十万雇佣律师,差了近一倍,但双方体量却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孙虎的总资产是对方的数倍!
若是按百分比来看...那个工头,给的钱甚至比孙虎的还多!
所以。
「工地的人出事,老板花钱找律师并不能说明什麽。」
赵谦看着朱大力,缓缓开口说道。
至於认罪?
律师主张认罪?
那你也得看委托人的诉求,是朱大力先主张认罪,随後律师严密才来的。
从社会逻辑上来看,对方一个乙方,总不能违背甲方的意愿,按照自己想的」去做案子吧?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