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再次翻供?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银行的流水一般分大额流水,以及小额流水。

依据《现金管理》条例。

一般来说,大於五万的就需要给银行提供你取钱的用处说明,如果小於五万...你可以去atm机去取。

但问题也来了。

如果,银行你取大额金钱会留下理由,算是变相的一种证据留存。

而atm机却不会留,那麽...为什麽不一直在atm机取?

比方说。

一共取十万,2003年,atm机单日上限5000,那麽,自己取个20次,难道不就能绕开大额理由了?

不。

不行。

atm机有风控系统。

当系统检测到,你短时间分批多次的从atm机取钱,那麽,风控就会检测到你在故意拆分套现,属於违规,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

所以,理论来说,想不留痕迹从银行将钱带走...

近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

当独立办公室只有翻找文件的莎莎」声,响起,显得异常安静之际。

恍惚间...王超的声音在耳旁浮现。

「徐主任。」

「2000年,7月1日,有一笔额度约13w的支出,我怎麽感觉有点不对劲...你看看是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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