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威语气中带了一丝咋舌。
“首先是,在那个母亲患病的人,意识到无法获取正常的保单赔偿後......”
“他便申请退保。”
退保,也就是退订保险,理论上,退订是要将钱还回去的。
只不过......
“保险单仅生效数月,还属於一年以内。”
“合同里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过了15天的犹豫期,但还在第一年内,想退保,公司最多只能退32%!”
副主任杨威开口,说实话,他还是头一次见识到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
想理赔?你不死就不给你赔钱!
想退保?只退你三成!
换句话说。
“那个叫张参的男人,他‘存’了25w在银行,但被银行将钱转交给保险,尽管不到半年时间,但他想退...也只能拿到7.5w左右。”
“凭空消失近20w!”杨威道。
一辈子的血汗辛苦钱,结果,半年时间都没到,就得直接蒸发7成!?
不说别的。
那个叫张参的,对方要是只能拿出7.5w块钱,他那患急病的亲妈怎麽活?活不了!
这已经不能说是诈骗了。
摆明了就是在抢钱!
但这个‘抢钱’,却合法合规!
“但是,依照合同相关的法规来看。”
“这合同却又具备法律效力,属於正常合同,违规的是银行,而不是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