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内心如实想着,手上也开始记录着。
“嗯。”民警道:“然後呢?”
刘钰咽了咽唾沫,喉咙一滚,“时间是2003年,6月13日,晚上十点半至晚上十一点。”
“侵害人是个男性,47岁,身高一米八,身形正常,长相中上。”
“案发时他喝了很多酒,酒後就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我不愿意,他还非得强迫我......”
酒後强奸?
警察精神一抖,手上写的速度更快了。
很常见的一种强奸方式!
“具体呢?”
民警严肃的开口询问,“具体发生地点在哪?附近有监控录像吗?”
刘钰思考片刻,摇摇头回应。
“没监控。”
“地点是在绿森市,南山区永福小区,b栋603号。”
永福小区...b栋...603号房!?
民警听着听着,脸上忽的错愕,震惊道:
“是在房内强奸的!?”
刘钰攥紧拳头,点点头,“是在屋里。”
“是你家!?”
“是...是我家。”
民警内心一震,“胆大包天!”
强奸案多数是在室外进行,比如一些昏暗的小巷子,又或是没有路灯的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