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什么叫被告认罪!?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

公诉席上,检察官郑通忍不住,他扯了扯头发,流露出咂舌,表情古怪,片刻後道:「养了18年的孩子背刺自己,先是卷款,又是想将房子带走。」

「被戳穿後便立马逃跑和亲生父母住在一起。」

「自己愤怒不已,又喝了酒,加上自己四十多年还没一个亲生孩子,所以..

」

所以。

迁怒到自己患有不孕症...或者说是极小概率才能孕育孩子的配偶身上,强迫对方给自己生一个亲生孩子,确实符合逻辑。

可问题也来了。

「张倩的话也是合逻辑的。」

审判台。

审判长钱湖州那个眉头已经凝成了疙瘩,此时他跟几个法官小声讨论。

「张倩将钱卷走,耽搁对方近二十年备孕的时间。」

「被告人张承愤怒,於是拨打电话,想将其引诱过来进行强奸等报复行为,属实是合理。」

「这种情况下...别说强奸了。」

就是更进一步都不是不行!

这麽说吧,国外一些影视剧里,做的更极端的甚至还会让对方给自己生一个亲生的孩子!

又或是直接将其杀了。

单是强奸,已经是符合逻辑的同时,伤害较小一类的报复行为了。

所以,案子就成了眼下这般。

「你方是否还能递交信息?」

「比如,原告人刘女士,你是否可以证明,在当天晚上十点半至十一点之际,你存在家中?」钱湖州试探性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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