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脑子稍微一转,说出的话令现场三人愣在原地,脑子卡壳。
“这算对方恶意损坏假肢,导致假肢出现意外事件,随後因意外死亡!”
“而此类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在刑法中,是不需要担责的。”
是的。
意外死亡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可预见的意外死亡,另一类就是不可预见。
前者需要担责。
如,你和你朋友在二楼打闹,推了对方一把,本以为对方会摔在楼下的草地上,摔疼。
但实际上对方直接摔死,那麽,此时你需要负责,因为摔倒这一行为属於可预料到存在死亡风险的。
而另一类的不可预见。
如。
你和你朋友在路边打闹,你推了你朋友一把,将朋友推到一个很安全的位置,但此时,天上恰好掉下个花盆,砸在你将朋友推到的位置。
随後朋友死亡。
这类,就属於不可预料,无需负责。
而本案......
“如果,真的能将凶器认定为假肢,而不是凶器.......”
“那麽。”
“一个假肢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死亡,这种非预料性的意外事故,是无需担责的!”
徐德再次开口,他脑海中开始进行头脑风暴,脑细胞疯狂运转。
尽管面前三人已经愣住,但他依旧没有住嘴。
“甚至说。”
“死者魏田故意损害我方当事人的假肢导致其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