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
有关《枪支管理法》的法例就出现在脑子里。
钱昊稍稍检索,旋即缓缓开口道:
“枪械的判定是比较严谨的。”
“一般来说,是从三方面来鉴定一个东西究竟是不是枪。”
说着。
他伸出三根手指,再次说道:
“分别是:动力、结构、威力;这三者必须同时满足。”
“其中,动力指的是,器械内存在可使用火药、压缩气体、弹簧等可以施加动力的东西。”
“结构很简单,就是存在有管状器具,也就是‘枪管’的东西。”
“而威力就很简单了,达到‘足以指认伤亡或丧失知觉’的量化标准,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
也就是说。
一个东西存在枪管,内部存在可以做动力的结构,且这个动力可以造成≥1.8焦耳\\/平方厘米的威力。
那麽。
这就算枪!
看着是不是其实很松垮的?
实则不然,尤其是‘威力’,1.8焦耳\\/平方厘米的动能,一般是什麽画面?
这麽说吧。
你在超市,路边玩具摊,那些给小孩玩的塑料仿真枪,其中有许多都能达成!
只要可以近距离打穿可乐罐,铝制易拉罐,其动能基本就达标了,而这两种罐子多软基本不用过多解释。
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