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诉方才是进行指控一方!”
换句话说。
便是指控是检察官干的事,家属的态度无非是是否愿意谅解和签署谅解书,这才算态度。
所谓的认为对方是抢劫...这是公诉方的事!
果不其然。
这话落下後,在场众人下意识将视线投到公诉席上,视线古怪。
至於公诉方......
“嗬,杜藤这人...唉。”
检察官梁秉信脸色不太好,他瞥了眼杜藤,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郑通则没发表任何意见。
只是略带深意的瞥了眼被告席的徐德,接着点点头,开口道:
“被告律师...挺不错的。”
“有股子机灵劲。”
确实不错。
正常律师也许会被王燕杜藤的话扯入指控中,彼此间针对是否‘抢劫’进行拉扯!
这是个坏招。
是的,常人下意识会干的事,只要你干了,那麽,基本就中了圈套!
为什麽?
首先,先思考一下,一份指控,是如何从‘虚’转‘实’的?
自然是经过讨论,无数的讨论裁定出无数客观信息,经过这些信息,最终,验证指控为真。
如果徐德和杜藤进行拉扯,在‘抢劫’这问题上不断拉扯,那麽,在拉扯期间,终究会有那麽几条线索,成为杜藤那边的‘客观证据’,对‘抢劫’进行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