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
徐德微微松了口气,脑海中流露出些许思绪,开始不断整理着自己的想法。
旁听席众人也随之安静下去,不再有人开口,反倒是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眼神发愣,明显不知道他要说什麽。
整个第一法庭在这一刻陷入沉默。
几秒後。
一道声音,在第一法庭内回荡。
“审判长,就本案,公诉方所表述的‘诉书’中,针对我方委托人,即案件被告方的指控,共有两个。”
“一,《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二,《刑法》第128条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
徐德缓缓开口,先表明案件核心。
众人听着微微颔首点头。
“这两条罪,贯穿一审二审两起庭审。”
“而获罪的缘由,则是公诉方所说,在2003年5月1日,被告嫌疑人於金兰步行街,持枪杀害死者魏田,而杀害方式为枪杀。”
“也正因‘枪杀’,所以,才有这两条罪名。”
徐德说着,微微一顿,接着看向公诉席,脸上露出职业性的温和笑容,又道:
“尤其是《刑法》第128条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
“请问,公诉方,我方所言是否正确?”
自然是正确的。
公诉方,检察官郑通看着徐德,沉默良久後,缓缓开口道:
“对。”
徐德微微颔首,得到答案後,便再次开口道:
“而所谓非法持有的枪支,请问,是不是导致魏田死亡的‘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