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
他掰着手指将目前己方的优势一个个说清。
“首先,一:是媒体这边,舆论完全向着咱们,而且後续估摸着也和徐律师先前所预料一般。尽管咱们利用了一番居民,打了个措手不及,可舆论的针尖却并非指向咱们,而是法院!”
“目前舆论呼吁声过高,在居民眼中:法院完全有合理正当的理由给被告人‘李杰’减刑。”
“若是院方依旧维持一审裁决,李杰被判死刑...舆论怎麽可能会满意?”
一起案子,有人关注是好事,但也是坏事!
首先。
一个大国,想要发展、想要维持秩序,那麽,司法的导向就是‘不能开後门、走漏洞、一切走流程’!
所以。
有些案子,没摆到明面上,法官可以利用自由心证,让双方调解,不上纲上线。
可一旦摆到明面上!
几十万双,甚至是几百万双眼睛盯着你呢!
在这种情况下,你敢当面‘滥用职权’?
什麽?你说宣扬道德?
比方说,一个人杀了a的母亲,a将对方杀死报仇,符合公众的道德?应该判无罪!?
怎麽可能。
法律,不是讲道德的,它只是从道德和现实角度上衍生出的工具,目的是为了稳固!
所以。
在司法的角度上,越是人多的情况下,便越是不能因人情而影响案件。
最多,也就是原本要判a死刑,法官动用‘裁量权’判个死缓。
至於,要是硬判无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