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案子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是法、检、辩护三方,都进退两难!
法院那边,有了个下台的台阶,被舆论裹挟往台阶上推,可无罪的台阶下,又是很难承担的社会隐患。如此,左右为难。
辩护方,徐德的信息只能打无罪,无法进行减刑,所以,必须推着检察方和院方往无罪方面走。
检察方就更简单了。
诉书被推翻,他们是要承担责任的!
首先,绝大多数人对公诉难以驳回这件事不知情。
原因在於,每一起公诉案件,都是经过检察院那边仔细思索後,认定有罪,最终才选择公诉,如若无罪,便会不起诉。
而起诉则是代表他们对案件的‘认定’,如果败诉,就是‘否定’;胜诉,便是‘核准’。
这时候。
上级只需要按照有多少‘核准’,多少‘否定’,自然可以看得出下级法院的能力。
检察官的绩效考核便是如此。
公诉被否定要吃挂落,胜诉就上升。
相应的。
郑通梁秉信若是被直接驳回...那就会被认定‘起诉环节出现重大纰漏’。
若是事态严重,【检务督察部门】後续还有可能介入,前来调查是过失还是故意。
只是......
“不,郑检察官,马检察官,话不是这麽说的。”
“咱们还可以发回重审。”
恍惚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