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是几年前收缴的土制炸药,一个疯子想把atm机炸开抢钱,正常情况下炸药会将机械内的钱币损坏,但这疯子有点能耐,控制药量得当,一点钱不带损坏的!”
“这种民间技术搓出来的稀罕玩意,虽然挺危险的,可前阵子组织销毁,愣是给这玩意留了下来。”
话落。
民警又指了指另一个东西,那是一柄类似喷洒农药的东西。
如果装在人身上,整体看起来像背上背个书包,手里拿着外形酷似枪械的杆子。
“你瞅,还有这,这玩意我不说你看得出来是气枪吗?”
“威力还挺大,一两枪就能给人打死!”
“诸如此类的玩意多如牛毛。”
说着。
民警摆摆手,脸上流露出无语的笑容。
“结果,法院那边的人跟我说,他们认为这种危险玩意是‘假肢’!?”
“甚至这东西还崩死了个人!”
“嘿,真是开眼了。”
闻言。
检察院的人也是觉得有点好笑,不过稍稍思考後,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不对劲啊,高院不应该去申请做【枪械鉴定】吗?”
检察院的人摸着下巴思索,“怎麽带去做【假肢鉴定】了?”
他又转念一想,又打消了想法。
“但...也差不多吧,被告方主张是假肢,如果鉴定成功,那就不是枪,如果鉴定不成功,论点就支撑不住,两种鉴定作用差不多。”
“应该...吧?”
思来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