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您刚才手里是......」
柜台内,女性工作人员脸上流露出迟疑之色。
她刚才可以亲眼见到徐德手里拿着一份文件,一边看,还一边激动地说什麽太好了,这下能胜诉了!
但...嘴上说着胜诉,後脚来撤诉是什麽意思?
「我手里?我手里是什麽不重要。」
徐德面色正色起来,他看着对方,双手搭在柜台上,再次表明态度。
「您帮我查一下案件,我是2003年9月9日当天下午进行的起诉。」
「案件被告人是『魏源』,委托人叫『李杰』,我是原告方,当事人李杰的代理律师。」
工作人员又道:「请您出示一下相关材料。」
话落。
徐德将早就准备好的文件材料全都递给对方,接着便面色淡然地在一旁等待着。
「这是我方的《撤诉申请书》」
这些材料无一例外,全是用於撤诉的。
没错,『撤诉』,就是徐德的手法!
如果,这起民事案件继续存在,那麽,在稍後法院发出传票後,被告方自然会收到传票。
而发出传票的时间...一般是五天左右,快的话也要至少三天。
既然发出传票就代表必定知晓。
那徐德不让发不就好了?
怎麽才能不发?
肯定是撤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