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累。”李承霄揉了揉眉心。
张晶晶眼里带着骄傲:“村里人都夸你呢,说你厉害,没打没骂,没吵没闹,就把水顺顺利利要回来了。”
李承霄笑了笑,没多说话。
他心里藏着更沉的念头——入党,当支书。眼下闫家沟的光景,只有坐上支书的位子,才能让媳妇和未出世的孩子,真正吃饱穿暖,过上安稳日子。
这次争水,他用的法子算不上光明正大,甚至有些阴巧,可管用。他就是要让全村社员看清楚,自己不光能打架、肯出力,更有脑子、有办法解决真问题。
至于老丈人张守田那边,他有的是耐心,早晚会说服他的。
张晶晶怀孕刚三个月,没显怀。李承霄轻轻覆在她的小腹上,语气柔了下来:“再过些日子你就显怀了,别逞强,别让自己累着。”
张晶晶摇摇头:“没事的,没那么娇贵,陈满屯媳妇七个月了还下地干活呢。”
李承霄沉声道:“别跟别人比,歇好就行。等忙过这两天,我带你去镇上吃羊肉泡馍。”
“嗯。”张晶晶脸颊微红,轻轻点头。
第二天一早,李承霄一出门,就清晰地感觉到,社员们看他的眼神彻底变了。
以前队里对他,态度向来是两岔的。一半人念他勤快实在、对张晶晶真心实意,拿他当半个自家人;剩下不到一半,总觉得他是外来的知青,没根没底,嘴上客客气气,心里却从没真正把他当成闫家沟的人。
可经过昨天争水一役,人心彻底倒向了他。
走在村道上,不管是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还是手脚麻利的年轻媳妇,或是蹦蹦跳跳的半大孩子,看见他都主动笑着打招呼,眼神里满是服气,还有一丝敬畏。
“承霄,歇会儿再下地!”
“承霄,喝水不?我刚晾好的凉白开!”
“以后队里有啥事,你尽管发话,我们全都听你的!”
那些曾经观望犹豫、甚至暗地里瞧不上他的人,此刻看他的目光彻底变了——不再是看一个入赘的知青女婿,而是看能给全村扛事、能护住大家饭碗的主心骨。
田埂上,几个老社员蹲在一块儿抽着旱烟,望着不远处挑着水桶、一身利落的李承霄,忍不住连连咂嘴。
“以前啊,我还觉得这年轻人闷葫芦一个,不爱说话,摸不透心思。现在才看明白,人家那是心里有数,不瞎咋呼。关键时候,真敢上,真能顶事,还不莽撞。”
“咱们闫家沟,多少年没出过这么有胆有识的年轻人了。张守田那老东西,算是捡着宝了,找着这么个能撑门顶户的好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