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
来,我们回去,待会儿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掉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
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
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他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
“你真的杀过巨人?”
他边向前骑,边问托蒙德。
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
你小子干吗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
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
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
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
哈!
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
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
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
哈!
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
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
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
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
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
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
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
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
托蒙德反问。
“好吧,故事是这样的。
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度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
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
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她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
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
雪下得太大,辨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我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尽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她一身毛皮。
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的热情简直让人无法回忆。
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