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
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
“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
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
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
他的脾气发作了。
“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
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
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
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
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
提瑞克·兰尼斯特于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
若这孩子没死,该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
当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
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
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
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
哼,倒不如装上钩子。
“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
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
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
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
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
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
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
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
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
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
他忽然很想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