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第296章琼恩

作者:(美)乔治·R.R.马丁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圣火或许没有,琼恩想,但你有。

“我会为你出巡逻,野种。”

叮当衫宣布,“我会奉上逆耳忠言,抑或曲意逢迎,看你喜欢什么喽。

我甚至会为你战斗,只是别想让我披上黑衣。”

你也不配,琼恩心想,但没说出口。

在国王面前口角实在不妥。

史坦尼斯国王开口:“雪诺大人,跟我讲讲莫尔斯·安柏。”

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他心中响起另一个声音,可言语就像风。

“他是大琼恩的叔父,外号‘鸦食’。

曾有只乌鸦把他当死人,啄掉他一边眼睛。

他赤手空拳抓住那只鸟,咬掉了它的头。

莫尔斯年轻时是名令人望而生畏的战士。

他妻子死于难产,儿子全牺牲在三叉戟河战役,唯一的女儿又在三十年前被野人掳走。”

“怪不得他想要那颗脑袋。”

海伍德·费尔说。

“这个莫尔斯可信吗?”

史坦尼斯问。

莫尔斯·安柏屈膝效忠了?

“陛下应当要他在心树前发誓。”

巨人杀手高迪狂笑。

“我都忘了你们北方佬崇拜树。”

“什么样的神会任由狗往自己身上撒尿?”

法林的好友克拉顿·宋格道。

琼恩不理他们:“陛下,请问安柏家族是否宣布拥护您?”

“只有一半,并且我还得满足这个鸦食的要求。”

史坦尼斯恼火地说,“他要曼斯·雷德的头骨做酒杯,还要我宽恕他老弟。

他老弟去南方投靠波顿了,绰号叫什么妓魇。”

高迪爵士又笑起来。

“北方佬都起了些什么绰号啊!

这位是咬掉了妓女的头么?”

琼恩冷冷地回应:“可以这么认为。

五十年前在旧镇,他狠狠收拾了想打劫他的娼妓。”

说来荒唐,老白霜安柏认为自己的小儿子是块当学士的料。

莫尔斯总爱吹嘘那只啄出他眼睛的乌鸦,但霍瑟的故事人们只敢低声谈论……

很可能因为被他开膛破肚的是个男妓。

“还有其他家族投靠波顿吗?”

红袍女祭司悄然走到国王身边。

“我看见木墙木街的城镇,里面全是人。

旗帜在城墙上飞舞:驼鹿,战斧,三棵松树,王冠下的交叉长斧,眼神凶暴的马头。”

“霍伍德、赛文、陶哈、达斯丁还有莱斯威尔。”

克拉顿·宋格爵士解说,“全是叛徒,兰尼斯特的走狗。”

“莱斯威尔家跟达斯丁家都是波顿家族的姻亲。”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