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视镜里,紫金县的方向早已看不见了。
谭啸天摸出一支烟,点上。
烟雾被冷风吹散,像他此刻纷乱的思绪。
他想起刚才院子里那些乡邻看他的眼神——羡慕,敬畏,还有一丝……讨好。
他们把他当成了“金龟婿”,当成了从大城市来的有钱人,当成了林诗瑶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证明。
但他们不知道,他谭啸天,根本不是什么金龟婿。
他是个佣兵。
是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是个连自己父母仇都没报、连自己女人都不敢承诺未来的废物。
如果那些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还会那样看他吗?
恐怕只会吓得四散奔逃吧。
谭啸天苦笑一声。
他又想起刘菊花那句话——“妈这一辈子,就高兴两件事。”
两件事。
一个是有了诗瑶。
一个是有了你。
谭啸天忽然觉得,自己何德何能。
他只是一个亡命之徒,一个行走在黑暗中的孤魂野鬼。
可这些人,这些善良的、淳朴的、普通的乡下人,却把他当成了家人,当成了依靠,当成了可以托付女儿终身的男人。
他配吗?
谭啸天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