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2【此案判罚很重】

作者:王梓钧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中央专案组在宋代的名称叫「制勘院」,临时组成,完事解散。

小组成员当中:司马光来自谏院,代表皇权监督司法与纠察。还有两位副手,分别来自大理寺和刑部,代表最高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地方专案组则叫「推勘院」,此前由提刑司和应天府临时组成。现在并入「制勘院」,协助司马光审理案件。

夜里,三位来自中央的官员开小会。

「此案清晰明了,再到各县提审官吏、商贾、百姓,如果都对得上即可结案。」详议官陈尧民说道。

北宋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都属於阶官(虚的),真正掌管刑部的差遣官名为「判刑部事」。

眼前这位「详议官」,既在刑部有职务,也是审刑院官员。元丰改制时,乾脆把审刑院整体划归刑部管辖。

来自大理寺的「详判官」宋佐说:「就怕提审官吏和商贾时,他们突然翻供,到时候就有得查了。」

陈尧民说:「应该不会翻供。」

啥叫应该不会翻供?

因为这件案子真的很小,只不过牵扯到太多世家,那些世家又跟朝廷大臣有牵扯,所以才显得案件似乎影响很大。

只要老老实实认罪,再加上抗洪救灾有功,最终判罚结果不会特别重。

可是一旦翻供,又被调查出来,性质就变得极为恶劣了!

司马光说道:「明天继续查阅卷宗,并确定提审哪些人。後天开始提审————宋城县、

谷熟县就不用提审了,这两个县的布商帐册都在,已经被办成铁案,想要翻供都不可能。」

在府城又待了一天,司马光隔日便前往虞城县,并带上徐来和沈起的副手,以及应天府的司法参军。

他来到虞城的当日,都还没开始审案,便有故人之子求见。

「在客馆和县衙张贴告示,」司马光吩咐说,「制勘院审查案件期间,任何人不得打扰。若有人私自接触办案官吏,一律视为串谋枉法!」

阿光做事,非常讲程序和道理,找不出丝毫的漏洞。

虞城知县邓守谦,白天装作若无其事的办公,入夜之後把幕僚李成务叫到後宅。

「唉,这次算是前途尽毁了。」邓守谦猛灌一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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