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惊澜回去,把这三件事排在一起。
左手刀。右手是断过的。他留了左手。一个要杀自己全家的人,为什么留下自己的记号?
只有一个解释。他要让人在很久以后知道,这件事是人做的。而且,做这件事的人是谁。
叶孤鸿问了下一句。
“郑允升现在在哪儿?”
“在狱里。”
“什么时候进去的?”
“五月廿一。”顾惊澜说,“衙门抓的。”
抓他的那天,巷子里有人在看。
顾惊澜第二天把那天看的人找了一遍。她找到一个卖酱的婆子。
“那天来的是什么人?”
“三个。”酱婆子说,“衣裳是青的。”
“怎么带走的?”
“让他签字。”
“签什么?”
“我不识字。”酱婆子说,“我看他写字。”
“他用哪只手写的?”
酱婆子想了想。
她把两只手举起来,比了一下,又放下。
“左边。”
“他写的时候,那只手压着纸,这只手拿笔。”她把左手抬起来,“拿笔的是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