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离谱的练习生合约(求追读!)

作者:半见花开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涂着晶莹唇膏的双唇又粉又润,在练习室的灯光下泛着细腻的水光。

随着她转身带起的微风,一股清新的葡萄柚香气飘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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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昭不动声色地嗅了嗅。正所谓闻香识女人,喜欢柑橘调的人,性格里大多还保留着几分俏皮与活力,不喜欢过于沉闷的氛围。

看来这个时期的金泰妍,在稳重的外表下,依然藏着少女的灵动。

待评委们陆续离开,只剩下柳锡民还留在练习室内。他整理好手中的打分表,看向宋昭的目光中带着明显的满意。

“宋昭xi,跟我来吧。”

“nei。”

宋昭跟着柳锡民回到办公室,心中已然有了几分猜测。

“坐吧。”柳锡民指向会客区的沙发,自己则走到办公桌后,从柜子里取出两份文件放在宋昭面前,“这是练习生合约,你先仔细看看。”

“谢谢。”宋昭接过合约,神情认真地翻阅起来。

对于sm的练习生合约,他早有过深入研究。

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规的全日制训练,相当于成为sm的准员工;另一种则是较为宽松的“假合约”,主要针对还在求学阶段或公司不太重视的练习生。

柳锡民给他的,显然是前者。

宋昭逐字逐句地阅读着合约条款,与记忆中的内容相差无几。

这个时期sm的合约确实严苛,核心条款围绕着长期合约、专属经纪权等方面展开。

合约基准期限以出道后7年计算,意味着一旦出道,未来七年的演艺生涯都将与sm紧密绑定。而且练习期间产生的培训费用,公司都会一笔笔记下,待出道后从收入中扣除。

换句话说,出道前两年基本是在偿还公司的培训费,剩下的五年,由于分成比例极低,实际到手的收入并不多。

就连如今如日中天的少女时代,除了人气最高的金泰妍和林允儿外,其他成员也要等到2014年第二次续约时重新谈判分成条件,才真正开始积累个人财富,成为粉丝口中的富婆时代。

这也是为什么在sm出道的华夏艺人,最终大多会选择与公司解约,甚至对簿公堂。

除了长期合约外,合约中还包含了无条件服从公司在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安排、独占性的专属经纪权,以及违约需要赔付3倍的培训费用的高额违约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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