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家。
多亏了博邵晨这个醉汉做借口,叶知秋又一次从叶爸爸那里得到赦免,不用去公司上班,只要她老老实实把博邵晨照顾好就可以了。
邵晨哥自己一个人在国内,博叔叔和阿姨都特地来电话到家里交代过,拜托他们好好照顾的。所以今天的班,叶知秋自认为翘得名正言顺。
她撑着脸守在床边看他,心里不禁一声轻叹。
大家都以为自己的脑筋五大三粗的,活了那么久,连个恋爱都不谈,但是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其实,她有喜欢的人的。
而且喜欢很久了。
一开始是顾虑到哲哲对他的感情所以不说,毕竟相对于博邵晨而言,她还是比较重视顾思哲的,她是打从心里重视这段友谊的。
后来是越长大越胆小,为了一件可能性不大的事情而损坏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平衡关系,她不敢。
都说走遍世界的人眼界开阔,行事作风成熟果断。有谁知道,自己走遍世界,只是为了偶遇他。
瘪着嘴坐回床边的椅子上,叶知秋拍拍自己的脑袋不让自己乱想。今天,她就是来照顾邵晨哥的而已,别无其他。
接着便拿出来手机打游戏。
打游戏是消遣时间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一眨眼便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盯着屏幕看太久了,眼睛又累又乏,弄得她都困了。
还不醒啊……
叶知秋歪头看床上熟睡的俊颜,一个调皮的念头划过脑海,便探出手去碰他的眼睫毛。
博邵晨的眼睫毛是她见过的男人中第二个好看的。
虽然自己喜欢他,不过她也不得不否认,秦焕岩的长相比起博邵晨来更加抓人眼球,谁让人家是混血儿呢。
博邵晨长得帅是帅,可是给人的感觉太疏远,看着吧,他对谁都是温声细语的,是个风度翩翩的君子。实际上,他只对顾思哲热情相向,只有见识过一次他对顾思哲的热情,任谁都不会再相信他是什么温润如玉的人。
不过,君子倒是真的……
“哎……”叶知秋叹着气,手指顺着他的睫毛向下,触碰到他的皮肤,霎时便感觉到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沿着指尖迅速传到大脑,如同触电一般,让她一时怔在那里。
这种感觉太奇妙,让她没办法动弹,整个人都像是被他锁住了一样。
“知秋,你在干什么?”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声音里含着醉酒醒后独有的沙哑,比起他一贯的清朗声线,更能抓住人心。
卧槽!被发现了?!
叶知秋的脑子里顿时乱成一团浆,看着自己的手,缩回来不是,不缩回来……也不是。
怎么办!
她觉得有无数个小人在自己的脑子里急跺脚,每一个都念经一样不停地问着自己要怎么办。
思绪乱到最后,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闭眼一咬牙就滔滔不绝开口:“邵晨哥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开始就很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
博邵晨缓缓撑着床坐起来,低头去看她,仿佛在琢磨什么东西,又仿佛是在思考,要怎么才能拒绝她。
完了……叶知秋的头渐渐低下去,她一定也是喝多了……她刚刚,说了什么东西……
所有的小人都在刹那间断气倒地,长睡不醒。
她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应该拔腿就跑,而不是继续坐在这里。
心动则行动,她立马从椅子上站起来,迅速往门外跑去,却在手碰到门把时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好。我们在一起。”
“哦……”她无精打采地应声,恍惚间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连忙回过头惊叫,“等等!你刚刚说什么?!你是说好了吗?!”
眼看着博邵晨确实是点了头,还发出了“嗯”声,她立刻再次尖叫起来:“啊——耶!”
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知秋的性格很直爽,也能自理,需要的话,她还很懂事。
尽管自己现在是有些意气用事,不过比起来再重新认识一个新的女人,他还不如选择叶知秋。
反正,如果不是小哲,那就知秋,也可以。
认识的人都可以。
叶知秋拿着这个消息来给顾思哲报喜的时候,顾思哲刚刚被秦焕岩折腾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