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总会救了个漂亮男人,把他带回了家。
他在我面前做小伏低,将我服侍得异常舒服,从此就将他留在了身边。
没想到这人竟是沈氏集团三少爷,人人都喊他沈疯子。
“小姐,不认识我了?”
他靠近我的耳边,轻轻呵气。
“从前在**,小姐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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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夜总会逍遥时,我救了个男人。
这男人的白色真丝衬衫衣不遮体,领口微敞露出紧实的肌肉线条,白皙的皮肤布满鞭伤,淡漠站在那,正被一群富婆围着调笑。
他一双眼似夜晚流动的湖水乌黑深邃,我经过他时,正与他对上目光,他似勾不勾望着我,我被他看得呼吸一滞。
“露苓,走了。”
身旁的齐宇舒喊我。
我没答话,转身欲走,却看见他对着我无声说了一句话。
“救救我。”
原本就见色起意的心瞬间动摇,我笑得风情万种,对着围在他身边的一众人道:“这个人,我要了。”
齐宇舒淡淡道:“露苓,这人来路不明,还是慎重吧。”
我冷笑一声:“要是几年前,看到你死半路我也硬起心肠的话,齐总还怎么能当上林氏的乘龙快婿呢?”
这话触到了齐宇舒的痛处,只见他嘴抿成一条线,神色不郁。
晚上,我就将男人带回了家。
他环顾了一圈我的别墅,勾了勾嘴角:“小姐,你很有钱吗?”
“养活个男人绰绰有余。”
“那小姐看我怎么样?”
他靠近我,眼深如谭,用指尖轻轻滑过我的腰和后背,令我一阵酥痒。
我语调已有点把持不住,缓缓吐出三个字:“试试活。”
第二天,出门正好遇上了齐宇舒。他一身丝绒西装笔挺精致,看上去纤尘不染,气质矜贵从容。
他疏离看我一眼。
“露苓,你未免有些不知检点。”
我笑得媚眼如丝:“这就叫不知检点,那齐总背信弃义,攀龙附凤又算什么?”
他一时无话,但很快想好了理由,面不红心不跳道:“人总要往高处走的。”
齐宇舒曾经许诺要娶我。
那年他出了车祸,司机肇事逃逸。
隆冬的深夜,他差点没让冻死在路边,我恰巧遇到了他,将他送去医院。
他孤身一人无人照料,我一个小村姑,日日不落捞鱼捕虾做饭,才终于将人调理好。
细细想来,我当时是喜欢他的,否则也不会那么心甘情愿。
所以他向我求婚时,我甚至没有过脑子就兴冲冲答应了。
他向我承诺,拿到心仪的offer就会和我结婚,可等到被录取后,他不知何时已跟董事长千金林挽棠搞到一起,并火速搬到她家,一句交代都懒得给我。
我打探到林挽棠家地址,杀了过去,却正好遇到林家举办私人酒会。我气得昏了头,在酒池肉林中,揪住齐宇舒,一声声质问。
齐宇舒满脸的不耐烦,试图挣脱我。
林挽棠却打掉我攥着的手,像是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从头到脚看看你自己,哪一点配得上宇舒?”
酒会上,我却被人认出,是何家幼时走失的二小姐。
就这样,我从养虾户一跃成为千金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