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章节_第五十三章铁了心

作者:贫道姓王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门外的敲门声很急促,当我和唐小闹把床移到原来的位置时,门已经打开了。

没有得到我们的同意,那个五十多岁的旅店老板直接走了进来。

见此场景,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这家是黑店。

老板见我和唐小闹睁着大眼睛看着他,笑着说道:“你们怎么还没有休息”

唐小闹不冷不热地说道:“你是不是想等我们熟睡之后,把我们给卖了?”

旅店老板脸色微微一变,“没想到你这个小丫头挺聪明的吗”

“不是我聪明,而是我在你们旅店发现了尸体,小孩的尸体无端出现在你们的店里,还有其他解释吗?哦,对了,那个隔壁大排档的老板娘是你同伙吧,我很好奇,你想把我们卖到哪里”

听完唐小闹的话,老板的脸色大变,如果说之前唐小闹说出他想要卖我们,还在他的意料之中,可是,唐小闹能够说出房间里埋着尸体,这完全出乎旅店老板的预料。

旅店老板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这个时候他注意到了墙角的小锤子,然后猛然把大床移到了一边。

旅店老板状若疯狂,也许他一辈子也没有想到,会有人识破他的罪行。

“不,不可能....你们....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唐小闹冷笑着说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以为我们两个小孩会无端地出现在你们家的宾馆?你以为我们平白无故地就砸坏你们家的地板?”

旅店老板完全吓傻了,满脸震惊地看着我和唐小闹。

跟之前一样,唐小闹还是一如既往的镇定,虽然唐小闹失忆了,但是,唐小闹依旧是唐小闹。

这个时候,我真的很佩服唐小闹,如果不是因为她把旅店老板唬住了,那么,我们很有可能会遭遇危险。

恰在此时,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老王,你怎么不给我们发暗号啊?”

这个女人就是之前大排档的老板,事后得知,这个女老板是这个旅店老板的情人,两人净干些见不人的勾当,镇上经常丢失小孩,多半与这两个人有关。

至于之前找我的那个女鬼马晓冉,就是被他们拐卖的小孩之一,那天马晓冉爷爷带她到镇上看病,趁马晓冉爷爷不注意的时候,他们把马晓冉带到了宾馆,就锁在这个房间里。

当时马晓冉很害怕,加之病情加重,最后马晓冉就死在了这间房间里。

旅店老板害怕搬运尸体的时候露出破绽,最后直接把马晓冉的尸体卖在了房间里。当年马晓冉失踪的时候,镇上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也许是迫于警方的压力,所以,旅店老板才没有毁尸灭迹,这也成为了他犯罪的铁证。

大排档女老板是旅店老板的帮凶,此刻看到马晓冉的尸体,身体在不住地颤抖。

我在想,他们在拐卖马晓冉的时候都没有害怕,在卖马晓冉尸体的时候也没有害怕,为什么此刻看到马晓冉的尸体会如此

害怕,难道,他们是担心他们罪行败露,难道他们是担心自己无法摆脱牢狱之灾?

我和唐小闹静静地站在那里,其实我心里很紧张,但是我强自镇定着。

当然了,我也想过拉着唐小闹逃跑,但是这个时候夜深人静,我和唐小闹肯定逃脱不了他们的魔爪。

我把唐小闹的小手抓在手中,示意她不要害怕。

半响之后,旅店老板面露决然之色,然后和大排档女老板娘对视了一眼。

不好,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到了疯狂。

他们这是想要置我和唐小闹于死地啊。

“你们想要杀人灭口吗,呵,我劝你们还是不要有这个想法,否则的话,你们会死得更惨”,我学着唐小闹的语气,略带威胁地说道。

唐小闹有些意外地看着我,似乎没想到这个时候我会主动发动攻击。

旅店老板阴沉着脸说道:“这么说,你们来这里,是有人专门安排你们来的了?”

“刚刚不是说了吗,一切都不是巧合,所以.......”

“老王,我看咱们还是把这两个小孩放了吧,几年前的事情也不能怪我们,那个小女孩有病,所以才会死....如果我们现在去派出所自首的话,罪不至死啊.....”

旅店老板狠狠地瞪了大排档女老板一眼,“你懂什么,如果咱们去自首的话,按照咱们的罪行,即使不死的话,也会是无期徒刑,与其一辈子在牢狱中度过,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两个小鬼也给做了,只要咱们手脚放干净一些,不留下证据,咱们可以继续逍遥”

女人似乎被旅店老板的话说动了,沉默不语。

唐小闹脸色微变,似乎也有些着急。

“我倒要看看,你会怎么弄死我们”,唐小闹不冷不热地说道。

旅店老板阴沉一笑,“你这个小女孩真有意思,一点都不害怕,如果不是我走南闯北多年的话,还真的被你糊弄过去,以为你们是别人派来的,可是,仔细一想就会发现你们话里的破绽,如果你们是派出所雇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的人应该出现了,退一万步来说,要是有人知道这间房间里埋藏着尸体的话,完全可以打电话报警,没必要让你们 两个小孩来冒险,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们误打误撞发现了这具尸体”

大排档女老板听到了旅店老板的分析,顿时觉得有道理,底气又足了几分。

事情情况确实如旅店老板所说的那样,我和唐小闹是误打误撞地出现在这里,并且发现了尸体。

怎么办?怎么办?看样子,这对狗男女是铁了心想要把我和唐小闹杀人灭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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