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电影院,以为能回家。谁知道,陆修远又胁迫灵溪去购物。给她买了两套裙子,然后陆修远挑了一件衬衫,非要让灵溪去付钱。
灵溪这个郁闷啊,这算什么事,是他自己非要拽自己出来买衣服,买了衣服又不拿钱。肉疼的拿着衬衫去付款,发现意见衬衫居然是四万块!
特么怎么不去抢!
自己的现金不够,就连稿费的工资卡都不够。
之前明明看价签四千的……
陆修远见灵溪窘的不行,只能自己付了钱,然后趴灵溪的耳边意味深长的说了句:“看来是天意。”
天意?什么意思?
刘德华唱的那首歌么?
陆修远拎着购物袋,好像被宰的凯子那么大方跟灵溪说:“还想买什么?不然去买包?”
“不买,走的腿疼。”灵溪一刻也不想走,就想回家吃完炸酱面,睡一觉。
“那我们回家。”陆修远终于要打道回府。只是路过一家叫面包狼的西点店进去了一会儿。时候不大拿着个小盒子出来。灵溪以为是陆修远给自己买的提拉米苏,伸手打开就要吃。
结果被陆修远直接拍在手上:“馋猫,回家再吃。”
灵溪捂着手背,小嘴撅的老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