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小孩都哭了。
但林峰的目的达到了。
三天前。
林峰吞噬掉一只特殊的丧尸。
拥有领导异能的丧尸!
通过嚎叫,能令听见它声音的丧尸,立刻汇聚到身边。
并且。
这声音,认主!
无论从何处发出,所有丧尸都会如朝拜皇帝般,往林峰所在地方汇聚。
听起来这能力很鸡肋,费嗓子耗体力。
就是一个大垃圾召集一群小垃圾。
但用大喇叭?音箱?
轰隆隆!
荒凉街道瞬间像大海,挤满丧尸。
尸潮像广场舞大妈闻声而来,不受控制。
疯狂!
兴奋!
极速!
“老铁,那群丧尸,好像是普通丧尸吧?”
老王奇怪的看向一片尸潮,因为那片尸潮,也在齐刷刷盯着他。
“自信点,把好像去掉。”老铁后退几步,准备卖掉老王跑路。
老王冷冷回头:“你不会想丢下我吧?”
“放屁!我是将你护在身前。”
老铁回头时,背后也有一片黑压压的尸潮,咧开大嘴笑呵呵盯着他。
普通丧尸,胜在朴实无华,不会好高骛远去吃超凡丧尸。
人类,依旧是他们忠实的饭菜。
轰隆隆……
两条尸潮碾压,他们没有被直接咬死。
尸潮拥挤,哪里还能下嘴咬人?
“我靠,别踩脸!出来混靠脸的!”
老王和老铁挣扎了两分钟,被尸潮活活踩死。
这是进化者历史上,被丧尸踩死的两大奇葩。
“嗷嗷嗷!”
解决掉两位异能未知的敌人,林峰出动了。
“家人们,睡个毛线,起来嗨!”
林峰潇洒坐在副驾驶,越野车上装载着一个大音箱。
只听林峰高亢歌声,“嗷嗷嗷!”
尸潮宛如狗看见屎,激动调头。
目标——熊大!
熊大两颗炮弹般眼珠看向林峰,心心念念的夜宵终于追到。
熊大激动大叫,“嗷嗷嗷!”
“嗷你老妈!”